黃大仙後山非法狩獵:揭露香港野生動物面臨的危機與執法困境

香港,這座繁華的國際都市,其郊野公園與城市邊緣地帶卻隱藏著不為人知的危機。近期,黃大仙翠竹街附近山坡上發現的非法狩獵活動,再次將這一問題推向公眾視野。漁農自然護理署(漁護署)於3月27日接獲市民舉報,指該處山坡疑有人非法放置捕獸器。翌日,漁護署隨即聯同警方展開聯合搜索行動,成功檢獲三個捕獸籠,並在現場張貼告示,提醒市民非法管有及使用捕獸器以及狩獵野生動物均屬違法行為 。
這並非孤立事件。事實上,香港的非法狩獵問題遠比想像中普遍且殘酷。據「一線搜查」的深入報導,牛池灣後山曾被揭發一個疑似「荒野屠場」,現場不僅發現了捕獸器,還有刀具、噴火槍、煮食用具等,種種跡象顯示有人在此地非法捕殺動物並宰食 。這些捕獸器對流浪動物,特別是貓狗,造成了極大的傷害。許多動物被困數日,飽受飢餓與傷痛折磨。例如,一隻名為「牛牛」的獲救犬隻,被困3至4天後,傷口嚴重感染生蛆,最終需截肢保命;另一隻名為「幸運兒」的狗更因踩中兩個捕獸器而被迫截去雙腿 。這些案例血淋淋地揭示了非法狩獵對動物造成的巨大痛苦。
非法狩獵者往往利用野外隱蔽的環境,設置各式各樣的陷阱,包括捕獸籠、捕獸夾、套索陷阱及捕獵網等 。這些器具不僅對野生動物構成致命威脅,也對前往郊野活動的市民及其寵物帶來潛在危險。兒童或寵物若不慎誤觸,後果不堪設想。社會各界對此類行為普遍表示憤怒,並質疑政府在執法方面的效率和力度 。
根據香港《野生動物保護條例》(第170章),任何人未經許可管有或使用捕獸器,或狩獵任何野生動物,均屬違法。違者一經定罪,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 。然而,儘管有明確的法例規管,非法狩獵活動仍屢禁不止。漁護署的數據顯示,在今年1月至2月期間,署方共進行了60次巡邏行動,移除了26個狩獵器具 。而過去五年,漁護署共檢獲超過600個非法捕獸器,受害動物包括野豬、狗、貓及鳥類 。然而,對比檢獲數量,成功定罪的案例卻寥寥無幾。有動物保護團體指出,由於非法狩獵行為多發生在隱蔽地點,且證據多為間接,難以證明「意圖食用」,加上動物遺骸容易被處理,缺乏DNA等基礎證據,導致舉證困難,令罪犯逍遙法外 。
非法狩獵的深層原因可能涉及多方面。部分人可能出於食用野味的目的,尤其在天氣轉冷時,此類活動可能有所增加 。此外,也有可能是為了捕捉野生動物進行販賣或作為寵物。無論動機為何,這種行為都嚴重破壞了生態平衡,並對動物造成了極大的不人道對待。社交媒體上,網民對此類事件的討論熱烈,普遍呼籲加強執法,提高罰則,並加強公眾教育,提升市民保護動物的意識 。
為有效打擊非法狩獵,香港社會需要多方面協同努力。首先,執法部門應加強巡邏,特別是在高危地區,並利用科技手段輔助監察。其次,應檢討現行法例,考慮提高罰則,增加阻嚇力,並簡化舉證程序。此外,加強公眾教育至關重要,讓市民了解非法狩獵的危害,鼓勵他們積極舉報。動物保護團體亦可繼續發揮其作用,提供救援和康復服務,並推動相關政策的改進。只有透過政府、社會團體和市民的共同努力,才能有效遏止非法狩獵,為香港的野生動物創造一個更安全的生存環境,同時保障市民的郊野活動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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