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超瓊突然親自入稟高等法院,要求禁制一名女子接近自己同旗下公司辦公室三十米範圍,仲要求禁止對方再以任何方式聯絡、騷擾,以及散播虛假、誹謗或貶損資料。表面睇似係一宗名人被滋擾新聞,但如果逐層拆開,你會發現今次唔止係普通糾纏咁簡單,而係一宗已經去到要由法律正式劃清界線嘅事件。